乡村振兴:2024年36项农文旅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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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对乡村振兴战略、文旅行业发展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并配套多项关联措施,我国乡村、文旅产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新机遇。产业发展,政策先行。2024年,国家对乡村振兴战略、文旅行业发展提出了更高更具体的要求,并配套多项关联措施,我国乡村、文旅产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新机遇。
01《农业农村标准化管理办法》
【发文机关】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主要内容】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和亮点包括:一是将规章适用范围从单一的农业拓展到农业农村领域,对农业农村标准的定义和范围进行界定,将农村设施环境、农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技术要求纳入农业农村标准化工作。二是明确农业农村标准制定要求,将其聚焦于解决农业农村领域突出共性问题、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率、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保护生态环境等。三是明确农业农村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范围,规定农业投入品及一般性农产品质量、检测方法原则上不制定地方标准;鼓励社会团体根据市场需求和创新发展需要,制定团体标准。四是突出标准实施手段的创新,规定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部门采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标准宣贯,因地制宜推动农业农村标准实施与应用。(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02《关于公布2023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名单的通知》
【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发布时间】2024.01.11
【主要内容】经产业园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决定将北京市通州区等44个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03《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发文机关】中共中央 国务院
【发布时间】2023.12.27
【主要内容】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根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需求、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新期待,加大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集中解决力度,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十四五”深入攻坚,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十五五”巩固拓展,实现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十六五”整体提升,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04《关于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的指导意见》
【发文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发文字号】建村规〔2023〕5号
【发布时间】2023.12.20
【主要内容】各地要扎实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充分利用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建立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基地和网络培训平台,设区城市至少建立1个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基地。鼓励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技师、高级技师参与培训授课,以“师带徒”方式传授技艺,注重师资培养,定期组织教师学习,培养一支相对稳定的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教师队伍。
05《关于公布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文机关】文化和旅游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文旅产业发〔2023〕130号
【发布时间】2023.12.18
【主要内容】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经综合研究,确定了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共50个。
06《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及前两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复核结果的通知》
【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
【发文字号】农经发〔2023〕5号
【发布时间】2023.11.17
【主要内容】认定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等100个乡(镇)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村等1001个村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同时,组织各地农业农村、宣传、司法行政等部门对第一、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开展复核,按照复核标准,决定撤销4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和19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注销2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和6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07《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
【发文机关】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自然资办发〔2023〕48号
【发布时间】2023.11.14
【主要内容】为切实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用地的能力,自然资源部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梳理乡村振兴用地涉及的政策要点,编制形成《指南》。《指南》一共45条,明确了总体要求、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涵盖规划管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保障、建设用地审批与规划许可等多方面,并在附录里列明了《乡村振兴用地负面清单》,详细列明了引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清单。是第一部针对乡村振兴用地政策的“工具包”。
08《国内旅游提升计划(2023—2025年)》
【发文机关】文化和旅游部
【发文字号】文旅市场发〔2023〕118号
【发布时间】2023.11.13
【主要内容】到2025年,国内旅游市场规模保持合理增长、品质进一步提升。国内旅游宣传推广效果更加明显,优质旅游供给更加丰富,游客消费体验得到有效改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效能持续提升,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更加健全,现代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国内旅游市场对促进消费、推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更加突出。
09《“我的家乡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修订版
【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全国工商联
【发文字号】农乡振发〔2023〕5号
【发布时间】2023.10.25
【主要内容】以“家乡建设我添彩,共富共美共未来”为主题,以乡情乡愁为纽带,着力搭建建乡平台,畅通回引渠道,强化政策引导,激发内生动力,营造共同规划家乡、建设家乡、服务家乡的浓厚氛围,促进人才、资金、技术下乡,赋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促进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
10《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国办发〔2023〕36号
【发布时间】2023.09.27
【主要内容】从加大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激发旅游消费需求、加强入境旅游工作、提升行业综合能力、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30条工作措施。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实施美好生活度假休闲工程,实施体育旅游精品示范工程,开展乡村旅游提质增效行动,发展生态旅游产品,拓展海洋旅游产品,优化旅游基础设施投入,盘活闲置旅游项目。
11《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关于公布2023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名单的通知》
【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文字号】农办产〔2023〕8号
【发布时间】2023.09.14
【主要内容】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推介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大峪沟村等256个村落为2023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其中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河防口村等79个乡村同时为农家乐特色村。
12《关于公布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的通知》
【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文字号】农规发[2023]18号
【发布时间】2023.09.11
【主要内容】经县级申请、市级遴选、省级审核推荐,并经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同意北京市平谷区等100个县(市、区、旗)为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单位。
13《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广电总局办公厅
【发文字号】工信厅联科〔2023〕49号
【发布时间】2023.09.08
【主要内容】通知提出,建设文旅元宇宙,围绕文化场馆、旅游景区和街区、节事活动等应用场景,提供数字藏品、数字人讲解、XR导览等产品和服务。打造数字演艺、“云旅游”等新业态,打造数智文旅沉浸式体验空间。
14《关于持之以恒推动乡镇综合文化站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
【发文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办公共发〔2023〕156号
【发布时间】2023.09.06
【主要内容】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优化资源配置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激发活力、提升效益为目标,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进一步强化乡镇综合文化站在乡村文化建设和基层治理中的阵地作用,开展工作和组织活动要迎进来与走出去、走下去、走进去相结合,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工作实效,为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贡献更大力量。
16《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妇联
【发文字号】农乡振发〔2023〕2号
【发布时间】2023.08.07
【主要内容】自2023年起,启动实施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力争到2025年底在全国认定百名乡村工匠大师、设立百个大师传习所,认定千名乡村工匠名师、设立千个名师工作室,弘扬传统技艺所蕴含的文化精髓和价值,活态传承发展优秀传统乡土文化,顺应乡土人才成长规律,激发乡村工匠内生动力,扶持乡村工匠领办创办特色企业,打造乡村工匠品牌。
17《关于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文机关】中央财办、中央农办、商务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
【发文字号】中财办发〔2023〕7号
【发布时间】2023.08.03
【主要内容】农村流通体系连接城乡生产和消费,加快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商品和资源要素有序流动的迫切需要,是建设高效顺畅现代流通体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有力举措,是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支撑,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18《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国办函〔2023〕70号
【发布时间】2023.7.31
【主要内容】《措施》共六个方面、20条政策举措,希望通过优化政策和制度设计,进一步满足居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一是稳定大宗消费,二是扩大服务消费,三是促进农村消费,四是拓展新型消费,五是完善消费设施,六是优化消费环境。
19《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方案》
【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农质发〔2023〕5号
【发布时间】2023.07.29
【主要内容】《方案》提出,到2025年,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制修订农业领域国家和行业标准1000项,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显著提升,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30个。乡村建设标准体系初步形成。制修订一批乡村建设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国家层面创建示范美丽宜居村庄1500个左右。标准化示范作用显著增强。创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0个,农业标准化服务与推广平台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深入实施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300个。
2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国办函〔2023〕70号
【发布时间】2023.07.28
【主要内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优化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全链条良性循环促进机制,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充分挖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畅通经济循环,释放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
21《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发文机关】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3.07.27
【主要内容】建立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到2025年,在全国打造500个左右的县域商业“领跑县”,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和农村新型便民商店。90%的县达到“基本型”及以上商业功能,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进一步畅通,农民增收和消费提质实现良性循环,更好满足乡村产业振兴和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需求。
22《关于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发文机关】文化和旅游部
【发布时间】2023.07
【主要内容】整治重点包括3个方面,一是严查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诱骗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查拒绝履行合同,擅自变更行程,未经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以及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未取得导游证而从事导游活动以及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者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23《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发文机关】文化和旅游部
【发文字号】办资源发〔2023〕121号
【发布时间】2023.06.30
【主要内容】乡村旅游是旅游业和乡村特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助力扩内需稳增长的重要力量。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促进乡村旅游等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要充分认识金融支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强合作,提高乡村旅游金融服务质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
24《关于有力有序有效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指导意见》
【发文机关】中央财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文字号】中财办发〔2023〕6号
【发布时间】2023.06.26
【主要内容】“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决策。浙江20年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推进,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了万千农民群众,创造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成功经验和实践范例。要在有条件的地方有力有序有效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步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着力补齐中国式现代化短板。
25《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2023—2024年)的通知》
【发文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办市场发〔2023〕109号
【发布时间】2023.06.12
【主要内容】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试点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多项信用体系建设配套制度,培育一批诚信企业,发展一批信用经济试点地区,发挥信用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与作用,激发行政部门、市场主体、社会机构等各方参与信用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力,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新型监管机制,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
26《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
【发文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发文字号】银发〔2023〕97号
【发布时间】2023.06.16
【主要内容】建立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强化对农业科技装备和绿色发展金融支持,加大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金融资源投入,优化和美乡村建设与城乡融合发展金融服务,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金融支持,加强农业强国金融供给,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强化金融支持农业强国建设政策保障,完善工作机制。
27《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
【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
【发文字号】农计财发〔2023〕6号
【发布时间】2023.06.09
【主要内容】包括1个总体规划和以节能宜机为主的现代设施种植业建设、以高效集约为主的现代设施畜牧业建设、以生态健康养殖为主的现代设施渔业建设、以仓储保鲜和烘干为主的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建设等4方面重点任务的专项实施方案;部署实施现代设施农业提升、戈壁盐碱地现代设施种植建设、现代设施集约化育苗(秧)建设、高效节地设施畜牧建设、智能化养殖渔场建设、冷链物流和烘干设施建设等6大工程;明确提出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扶持、指导服务、主体培育、宣传引导等5方面保障措施,对未来一个时期现代设施农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安排。
28《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发文机关】文化和旅游部
【发文字号】办人发〔2023〕102号
【发布时间】2023.06.02
【主要内容】在2019至2022年全国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能人)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坚持系统谋划、分类施策、整体推进,持续推动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队伍增量培优。培养支持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扎根乡村、服务群众、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
29《关于推进体育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机关】体育总局、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民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发布时间】2023.05.22
【主要内容】到2025年,建立健全体育助力乡村振兴政策举措和工作机制,乡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创建形成一批体育助力乡村振兴示范案例,体育助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现。到2035年,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在乡村全面建立,乡村体育健身和运动休闲成为普遍生活方式,运动促进健康作用凸显,乡村体育产业发展更有活力,乡村体育文化更加繁荣。
30《关于开展中国文物主题游径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国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文字号】文物保发〔2023〕10号
【发布时间】2023.05.04
【主要内容】以不可移动文物为主干,以特定主题为主线,有机关联、串珠成链,集中展示专题历史文化的文化遗产旅游线路。建设文物主题游径,有利于文物保护与利用,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更好活起来;有利于文物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增益旅游历史文化底蕴,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
31《关于加强5G+智慧旅游协同创新发展的通知》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文化和旅游部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通信〔2023〕42号
【发布时间】2023.04.11
【主要内容】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夜间消费集聚区等重点旅游场所5G网络覆盖水平不断提升,鼓励有需求的重点旅游场所实现5G网络高质量覆盖。到2025年,我国旅游场所5G网络建设基本完善,5G融合应用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5G+智慧旅游繁荣、规模发展。
32《关于公布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及2022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产值超十亿元镇和超亿元村名单的通知》
【发文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布时间】2023.03.06
【主要内容】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遴选推荐、专家审核和网上公示,决定认定北京市平谷区东高村镇崔家庄村等395个村镇为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推介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姚王庄镇等199个镇为2022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产值超十亿元镇、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北郎中村等306个村为2022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产值超亿元村。
33《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
【发文机关】文化和旅游部
【发文字号】文旅非遗发〔2023〕21号
【发布时间】2023.2.22
【主要内容】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牢牢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旅游发展的规律特点,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融合,让旅游成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服务人民高品质生活的重要载体。
34《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发文机关】文化和旅游部
【发文字号】文旅科教发〔2023〕28号
【发布时间】2023.2.21
【主要内容】《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八条,包括总则、机构与职责、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以及附则等内容。其中,第一章主要明确标准化工作目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第二章重点厘清标准化归口司局、业务司局、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等工作机构职责;第三、四章详细说明文化和旅游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全过程的管理要求和程序。
35《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发文机关】中共中央 国务院
【发布时间】2023.02.13
【主要内容】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立足国情农情,体现中国特色,建设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农业强国。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36《关于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的通知》
【发文机关】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发文字号】办产业发〔2023〕8号
【发布时间】2023.01.06
【主要内容】通过在全国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县域统筹规划、资源配置作用,推动各试点地区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改革创新,探索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新路径,在体制机制、发展举措、产业导入、政策保障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
来源:一诺农旅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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