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大理市2021年第三季度旅游市场红黑名单
为规范和强化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监督工作,褒扬正面先进,曝光负面典型,大理市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调度指挥部将依据《大理州旅游市场“红黑名单”试试办法(试行)》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红黑名单”上榜条件,对列入旅游市场“红黑名单”的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严格的奖惩措施并给予公示,现将大理市2021年第三季度旅游市场红黑榜公布如下(本次排名不分先后):
红 榜
营业执照号:91532901775506138X
列入事由:
1、主要事实:热心服务,景区工作人员齐心协力帮助游客寻找走散小孩,游客致谢并表示在异乡感受到亲人般的温暖;
2、认定日期:2021年10月19日;
3、认定部门: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4、褒奖事项:上榜表扬。
所在单位: 大理市旅游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
列入事由:
1、主要事实:“为民解忧 情系百姓”,游客遥寄锦旗感谢;
2、认定日期:2021年10月19日;
3、认定部门: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4、褒奖事项:上榜表扬。
所在单位:南诏风情岛
列入事由:
1、主要事实:在疫情防控点接到游客求助,赵念泽立即前往现场对游客进行急救,为后续救治赢得宝贵时间,游客脱离危险;
2、认定日期:2021年10月19日;
3、认定部门: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4、褒奖事项:上榜表扬。
所在单位: 崇圣寺三塔文化旅游区
列入事由:
1、主要事实:拾得游客丢失黑色背包归还游客,游客邮寄锦旗感谢;
2、认定日期:2021年10月19日;
3、认定部门: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4、褒奖事项:上榜表扬。
营业执照号: 9153290177857070733X
列入事由:
1、主要事实:不正当竞争;
2、法规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十九条;
3、认定日期:2021年10月19日;
4、认定部门: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查处结果:罚款12万元。
许可证号:L-YN-01230
营业执照号: 91532901MA6K67YA6Q
列入事由:
1、主要事实: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2、法规依据:《旅游法》第三十条、第九十五条;
3、认定日期:2021年10月19日;
4、认定部门: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5、查处结果: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并处罚款1万元。
许可证号:L-YN-100064
营业执照号: 91532901MA6L3KHM6C
列入事由:
1、主要事实:停业整顿期间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
2、法规依据:《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第九十五条;
3、认定日期:2021年10月19日;
4、认定部门: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5、查处结果:罚款1万元。
许可证号:L-YN-DQ00015
营业执照号:91533421MA6NXGDA7P
列入事由:
1、主要事实:组织接待旅游者时指定具体购物场所;
2、法规依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九十八条;
3、认定日期:2021年10月19日;
4、认定部门: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5、查处结果:罚款3万元并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
许可证号: L-YN-100379
营业执照号: 91530302MA6PUA271G
列入事由:
1、主要事实: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
2、法规依据:《旅游法》第三十六条、第九十六条;
3、认定日期:2021年10月19日;
4、认定部门: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5、查处结果:罚款2万元。
所在单位:曲靖云舒旅行社
导游资格证编号: 无
导游证号: 无
列入事由:
1、主要事实: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
2、法规依据:《旅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百零二条;
3、认定日期:2021年10月19日;
4、认定部门: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5、查处结果:罚款1万元。
所在单位:迪庆阿布吉旅行社
导游证号:VBY2503P
列入事由:
1、主要事实:要求旅游者在指定购物地点购物;
2、法规依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
3、认定日期:2021年10月19日;
4、认定部门: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5、查处结果:罚款2万元并暂扣导游证3个月。
所在单位:云南老牛旅行社
导游证号: SG11811Z
列入事由:
1、主要事实:带团过程中欺骗、诱导旅游者消费;
2、法规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
3、认定日期:2021年10月19日;
4、认定部门: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5、查处结果:罚款1万元。
所在单位:云南老牛旅行社
导游证号:MAY7688P
列入事由:
1、主要事实:在进行导游活动时,欺骗、诱导旅游者消费;
2、法规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
3、认定日期:2021年10月19日;
4、认定部门: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5、查处结果:罚款1万元。
所在单位: 云南老牛旅行社
导游证号:KCO6713L
列入事由:
1、主要事实:在进行导游活动时,向旅游者兜售物品;
2、法规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
3、认定日期:2021年10月19日;
4、认定部门: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5、查处结果:罚款2万元。
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来 源 | 大理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部
编 辑 | 段立花
审 核 | 马雪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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