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广电和旅游市场信用等级评定报告
鸡东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按照《鸡东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对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旅行社、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全县依法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且正常经营的7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7家歌舞娱乐场所、2家旅行社、12家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了信用等级评定,共评信用良好市场主体38家,无轻微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
第一季度以来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根据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县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市场、娱乐市场、旅游市场、校外培训经营秩序,加强市场主体差异化监管,促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文体广电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加大对文化旅游市场主体A级单位的宣传力度,鼓励引导营业场所创建A级单位,并在评先评优、政策扶持等方面优先考虑支持A级单位。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落实日常检查和动态评定制度,对严重失信违规违法行为的场所,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和降级。
编辑:朱海南
一审:陈志强
二审:高尚
三审:杜春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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