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严禁旅行社办理“出境旅游保证金”业务
近日,为保护游客合法权益,防范游客“出境游押金”流失风险,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对吉林省旅游局“出境游押金”开展专项检查。全省旅游市场,尚未实行“出境旅游押金”银行托管业务。 或未按规定收取“出境游押金”的,将责令限期改正,涉嫌违法违规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同时发出消费警示,将未开展“出境游押金”银行托管业务的旅行社纳入重点监管领域。
旅行社严禁办理
“出境旅游押金”业务
据介绍,按照《吉林省旅游局关于加强出境旅游保障资金管理的通知》(吉鲁管字[2015]7号)要求,旅行社设立的服务网点严禁收取“出境游押金”或办理“出境游担保”。 对于“存款”业务,严禁将“出境旅游押金”转入个人或企业账户。 要与银行建立“出境游押金”银行托管业务,建立健全“出境游押金”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对收取游客“出境游押金”的分支机构的管理,实行“出境游押金”。 “旅游押金”由旅行社、银行、游客三方共同管理。 出境游团体和分支机构必须有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出境游押金”,做到“统一标准、银行托管”。
缴纳“出境游押金”
应选择三方共管形式
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国旅游担保金,游客参加出境游、缴纳“出境游押金”时,要选择旅行社、游客、银行三方共同管理的形式,并慎重选择缴纳“出境游押金”而无需申请或实施“出境游押金”的旅行社提供第三方托管服务出国旅游担保金,确保资金安全。
如果您发现旅行社以现金方式收取“出境游押金”或将“出境游押金”转入个人或企业账户,请拨打吉林省旅游举报热线(0431-)或当地旅游投诉热线举报。
据了解,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将及时通过吉林省旅游网(网址:)和吉林省旅游监管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及时公布提供“出境游押金”银行托管业务的旅行社名单。对尚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申请的旅行社名单,将发出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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