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一女子未经单位批准旷工5天后回单位被驳回
休假前向单位领导请假是职场常识。
但如果你的领导不批准你该怎么办?
去?
还是不去?
还是跟领导商量一下?
近日,大理一位女士选择了
不顾一切出发
结果回来后
毫无意义
来自云南大理的罗女士想去旅游,于是她选择直接在微信上向老板请假,但没有收到相关回复。 随后,她独自旅行了 5 天,然后才返回工作场所。 罗某的用人单位决定解除与罗某签订的劳动合同。 罗某申请仲裁。 经审理,微信聊天记录未能确认领导是否同意罗某请假。 罗某的诉讼被驳回。
事件排序
2015年9月
罗某来到一家幼儿园上班,并于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
2017年6月中旬
罗某申请出国旅游签证,申请单位向其签发了《就业证明》。 随后他在微信上向主管请假,但没有得到相关回复。
2017年6月下旬
罗某出国旅行五天后回到单位,却收到单位的决定。 因罗某未经单位批准,连续五个工作日旷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工作制度,幼儿园决定终止与罗某签订的劳动合同。 此事最终闹上法庭。
罗先生认为他是对的
罗某认为,他曾在微信上向主管请假,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可以证明单位知道他请假的原因并同意他请假。
罗某随后向大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仲裁委员会驳回其仲裁请求后,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大理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幼儿园出具的《在职证明》是为罗某办理签证提供的材料,不能作为其同意罗某请假的依据; 罗某与分管领导的微信聊天记录未能确认领导是否同意罗某请假。 罗某的诉讼被驳回。
法官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作为工人,罗某在请假过程中未经用人单位领导批准擅自请假,连续5个工作日未能正常上班。 此举严重违反了幼儿园的规章制度,符合上述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因此,幼儿园与罗某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在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保障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 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关系。
关于休假你应该知道的事...
1、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和纪念日休假条例(2007年修订)》,我国全体公民共有假期11天:
(一)元旦休息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二);
(3)清明节出国旅游请假证明,休息1天(农历清明日);
(4)劳动节,休息1天(5月1日);
(5)端午节休息1天(农历端午节当天);
(6)中秋节休息1天(农历中秋节当天);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体公民放假遇周六、周日的,必须在工作日补足。 部分公民放假恰逢周六、周日的,不补补。
公民的一些假期和周年纪念日:
(1)妇女节(3月8日),妇女休息半天;
(2)五四青年节(5月4日),14岁以上青少年放假半天;
(3)儿童节(6月1日),14岁以下儿童放假一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2、带薪年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离开; 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10天年休假。 天; 工作满20年以上的,享受15天年假。
3.病假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限规定》(劳动部[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职工非因病、负伤的,享受病假。工伤按照实际工作年限和在单位的经历计算。 根据工作年限的长短,给予三个月至24个月的医疗期。
4. 家庭假
《国务院职工探亲待遇条例》第三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类:
1.探望配偶时,配偶一方可享受每年一次的探亲假,为期30天。
2、未婚员工每年享受一次20天的休假,探望父母。 根据实际情况,还可每两年享受一次45天的休假。
3、已婚员工每四年有一次20天的假期探望父母。 探亲假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父母团聚的时间。 此外,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出差假。 上述假期包括公众假期和法定假期。
4、实行休假制度的员工(如学校教职员工)应在休假期间探亲; 假期时间较短的,单位可适当安排补足探亲假天数。
5、女职工产假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的女职工享有产假,产假为98天,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其中,产前假有15天。 难产,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孩子,产假增加15天。 女职工怀孕期间流产的,用人单位应当凭医疗部门证明给予一定期限的产假。 女职工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 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享受42天产假。
6.事假
《归侨、侨眷员工因私出国休假、工资等问题的规定》([1983]侨委字第007号)规定:“在职员工离职时申请事假的国家因私事短期休假的,其休假时间由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批准”。 国有企业归侨、华侨家属员工、港澳同胞家属员工、外籍华人家属员工以及其他国有企业境内员工出境时因个人事务原因短期的(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假的除外),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员工事假。 假期规定为:前往香港、澳门的,不得超过3个月; 如果出国,则不得超过半年。 因故确需延长休假的,应当在批准的假期内到所在单位办理续假手续; 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 具体放假时间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批准。 假期从离职之日起计算。 员工因私事出国事假时,休假期间的工资等按照所在单位事假处理规定办理。 节假日期间的差旅费和境外医疗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此外,国有企业职工出国探亲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原单位的,应当向所在单位申请事假。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批准,经批准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及其他福利按照国内员工事假规定办理。
除上述规定外,国家对企业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休事假以及休事假的工资福利等没有统一规定。 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 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出国旅游请假证明,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具有约束力。
但请注意,事假是无薪休假,以天或小时计算。 员工可以请事假,但必须说明真实原因,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
我可以请什么假?
必须请什么假?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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