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官,关于“家长护学岗”是否应该取消的问题,我认为不应简单地“一刀切”予以肯定或否定。一方面,“护学岗”制度的设立有其现实合理性与积极初衷。在上下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人流、车流密集,交通疏导和治安维护压力巨大。发动家长等社会力量参与,初衷是为了补充专业力量的不足,共同为孩子们构筑更坚实的安全屏障。
但是另一方面,良好的初衷在实践中引发了一些问题,导致部分家长呼吁取消。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模糊了校园安全的责任主体。保障校园安全,首要和主要的责任在于政府和学校。交警部门的交通疏导、学校的专业安保是法定的、专业的主体责任。若过度依赖家长轮值,客观上可能导致公共投入的缺位,将本应由专业力量承担的责任悄然“外包”给家庭。
二是“自愿”原则异化为“强制”摊派。许多地方的“护学岗”在实际操作中,通过家委会排班、班级群通知等方式,形成了“隐形强制”。这种强制不仅使“志愿服务”完全变味。也给部分家庭带来过多的现实负担。当前城市双职工家庭普遍,频繁的站岗要求与工作时间冲突,迫使家长请假,造成经济和时间上的双重压力。
因此,面对争议,简单的取消或强制保留都非上策。关键在于完善顶层设计,推动制度优化升级。可以尝试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强化法治与规范,划清责任“清单”。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应严格落实家长自愿参与原则,出台具体规范,坚决杜绝任何变相强制行为。更为根本的是,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厘清并公示公安、交通、学校、家庭在校园安全中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让各方权责清晰、有章可循。
2、优化组织与程序,保障真实“自愿”。建立科学的家长志愿者招募与管理机制。例如,可探索建立“家委会决策双审核机制”,即家委会关于“护学岗”的安排需经家长代表大会民主表决,并报学校进行合规性审查,从程序上防范强制摊派。同时,利用数字化平台实现志愿服务的灵活报名、智能排班与工时认证,让参与更便捷、更透明。
3、推动供给多元化,提升专业化水平。治本之策在于强化公共保障和专业力量投入。一方面,地方政府可探索将校园高峰时段安保服务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培育或引入专业力量。另一方面,可创新动员模式,例如,招募以退休民警、交警为主的“银发护学队”,或社区志愿者,他们时间相对充裕且更具专业性。这既能减轻家长负担,又能提升守护效能。
总之,“家长护学岗”争议的关键在于我们能否以此为契机,推动校园安全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升级。只有坚守自愿本源,强化政府主责,明晰家校权责,创新参与方式。才能让学校安心办学、教师专心教学、家长放心工作、学生安全上下学,这才是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成熟的标志,也是我们共同期待的美好教育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