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解答:
这一现象暴露出交通执法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必须高度重视。我认为应当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核实,既要维护交通法规的严肃性,更要体现执法的公平正义和温度,最终目标是实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提升人民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首先,必须正视群众质疑的合理性。一个路口一年产生十八万张罚单,数量惊人,难免让人产生疑虑。可能的原因包括:①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科学、不清晰:如限速标志设置不合理、标线模糊、提示不足等,导致驾驶人无意中违规。②电子警察设置存在瑕疵:如抓拍区域设置过于苛刻,未能充分考虑实际道路条件和驾驶习惯。③“以罚代管”思维作祟:个别地方可能将电子执法简单异化为创收手段,偏离了维护交通秩序的初衷。这些情况如果存在,不仅损害群众利益,更会侵蚀政府公信力。
然而,也要避免“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电子警察作为现代交通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在震慑违法、保障安全、提高执法效率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该路口如果本身就是事故多发点或交通拥堵点,严格执法也有其必要性。关键是要看处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我认为处理此事应遵循依法、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
一是立即启动调查,回应社会关切。上级交管部门应成立专门调查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和群众代表参与,对该路段的交通标志标线、电子警察设置、执法程序进行全面、独立的调查和评估。调查过程应公开透明。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整改落实。根据调查结果,严肃处理:若确因设置不合理导致“被动违法”,应予以纠正,优化交通组织,完善提示标志,并对已产生的部分不合理罚单依规妥善处理。若存在设备不合格、执法程序违规等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要公开说明情况,争取群众理解。
三是端正执法思想,坚持教育为主。推广“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人性化执法措施。对于确属违法的,在处罚的同时要加强教育,通过短信提醒、现场讲解等方式,使驾驶人认识到错误,避免再犯。执法的目的重在预防,而非惩罚。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的前置论证和后期评估机制,广泛听取驾驶人意见。定期公布执法数据,主动接受监督。让交通执法在阳光下运行,经得起法律和人民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