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真题】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保护、学生欺凌处置等作出了重要规定,为增强中小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需在校内开展针对性宣传。你认为此次活动应如何有效组织开展?
【答题思路】(1)表明目的;(2)具体措施;(3)总结表态
【作答参考】
(1)表明目的;
本次活动的根本目的,不只是简单普及法律条文,而是通过精准、落地的宣传教育,让中小学生明晰自身合法权益,掌握遭遇校园欺凌后的正确处置方法,切实提升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防范和化解校园欺凌问题,真正用法治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保障活动落地见效,我会紧扣“针对性”核心,从四个方面精准开展组织工作:
(1)具体措施;
第一,做到宣讲主体有针对性,汇聚多方力量,提升宣传权威性。
校园欺凌治理和未成年人保护,不是学校单方面的工作,需要多部门联动发力、协同共治。因此本次宣传活动,我会搭建多部门联合宣讲阵容,打破单一教育主体的局限。以学校、教育部门为核心牵头单位,主动联动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机关,邀请一线办案干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员担任主讲人。这些工作人员长期处理校园纠纷、未成年人欺凌案件,熟悉本地典型案例和处置流程,宣讲内容更接地气、更具说服力。同时,多部门联动参与,能够凸显法治的严肃性、庄重性,让学生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并非小事,而是触碰法律底线的行为,让青少年感受到全方位的法治守护,筑牢思想敬畏防线。
第二,做到宣传对象有针对性,拓宽覆盖范围,实现家校共育。
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欺凌防范工作,只教育学生是远远不够的。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家长的法治认知、教育方式,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能否有效维权、能否远离欺凌伤害。因此本次宣传活动,我会突破单一学生受众的局限,实行学生、家长双向覆盖。组织全体中小学生全员参与宣讲活动,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尽量父母双方共同到场参训。既让学生学懂、学透自我保护知识,也让家长明晰校园欺凌的界定、危害、处置流程和监护责任,补齐家庭教育短板,形成“学校普法、家长懂法、学生守法”的家校联动格局,让法治保护无死角、无盲区。
第三,做到宣讲内容与形式有针对性,摒弃法条说教,强化入脑入心。
中小学生认知能力有限,枯燥的法律条文宣讲极易流于形式。为此,我会摒弃机械念法条的模式,立足学生切身利益,筛选《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与未成年人、校园欺凌高度相关的核心条款,开展精准解读。同时创新宣讲形式,摒弃单一讲座模式,结合本地真实校园欺凌案例现身说法,通过情景短剧、模拟处置、互动问答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直观展示欺凌行为的危害、法律后果。重点向学生讲清、讲透核心内容:遭遇校园欺凌不能隐忍退让,第一时间要向老师、家长求助;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正规途径维权,让每一位学生都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第四,做到后续保障有针对性,健全长效机制,杜绝一阵风式宣传。
宣传的终点不是活动结束,而是长效保护的开始。为避免宣传活动流于形式,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会建立常态化后续服务保障机制。活动结束后,公开校园防欺凌咨询热线、维权举报渠道,搭建专属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服务平台。针对学生后续遭遇的欺凌困扰、权益侵害问题,提供实时咨询、问题对接、维权协助服务。同时常态化收集学生诉求、排查校园欺凌隐患,做到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真正让法治宣传落地为实实在在的保护,彻底杜绝“宣传一阵风、过后无实效”的问题。
(3)总结表态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相信,通过精准、走心、长效的法治宣传,能够持续净化校园法治环境,引导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