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保护不是要把古城变成博物馆,而是要让古城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只有找到文化保护与民生改善的最大公约数,才能让古城既留住历史记忆,又焕发时代活力,真正实现活态传承。
一是坚持分类施策。要避免一刀切,对于古城核心保护区、重点文物建筑周边,可以严格禁止安装LED灯;对于商业街区、过渡区域,允许商户使用与古城风格相协调的照明设施,做到既保护风貌又保障经营。
二是完善配套服务。应当统一规划设计古城公共照明系统,既解决夜间照明问题,又形成独特的古城夜景,反而能成为新的旅游吸引点。
三是坚持多方参与。要消除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阻力,要充分听取商户、居民等各方意见,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及时解决商户遇到的实际困难。通过凝聚共识,形成文化保护人人有责、发展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