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中国是大家比较熟悉的一档节目,因为评选了三位运动员和演员,遭到了群众的质疑。设问是怎么看,需要抓住题干中的中心句和关键词,一一回应看法。这道题的作答结构,应该是:先亮明观点再具体阐述,只需要谈看法即可,下一步举措可谈可不谈,如果谈的话,占比也不要太多。
各位考官:
《感动中国》是一档好栏目,我常常观看、也比较熟悉。对于题干中的观点,我并不认同,认为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感动中国人物的评选,跟身份、职业、报酬、荣誉无关,而是跟他行为背后的精神价值、社会贡献有关,不能简单地以职业标签来判定。具体我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
第一,关于身份。有人说,普通人的感人事迹更容易引起人们的共鸣。诚然,我们大都是普通人,普通人入选,会更能引起广大群众的情感共鸣。但是,我们评选的标准不在于他是什么身份,是普通人还是名人,而是要回归他们行为的本身价值。运动员用汗水诠释“体育精神”,演员用行动践行“社会责任”,他们的故事同样值得被人铭记、让人感动。
第二,关于职业。职业成就和精神价值并不是对立关系。无论什么职业,只要他的行为产生了“精神感召力”,我认为,就可以进入感动中国的名单。运动员为国争光的背后,是数年如一日的伤痛煎熬与极限突破,比如,全红婵的“水花消失术”源于每天400次跳水的苦练;演员通过作品传递正向价值观,比如《长津湖》电影,可以唤起大家的爱国情怀,同样是对社会的精神馈赠。
第三,关于报酬和荣誉。它不能跟“感动价值”划等号,运动员和演员的职业特性,让他们收获了高额的报酬和极高的荣誉,这是市场规律所致,跟评选标准无关。还是那句话,我们看得是,他们背后的行为价值。奥运冠军日复一日的极限挑战,背后是对国家荣誉的坚强捍卫,这与报酬无关;演员投身公益,推动解决某些社会议题,更与金钱荣誉无关。
因此,我说题目中的观点是片面的。恰恰相反,我倒是认为,运动员和演员进入感动中国名单,这是一种进步,体现了我们评选的多元化、时代性、开放性。我认为,感动中国名单不应只是“草根的故事”“苦难的故事”,也应该加入一些“高大上的故事”,尽量涵盖不同身份、不同领域、不同职业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各位考官,《感动中国》人物的评选,不在于制造完美偶像,而在于呈现人性光辉的多元切面——无论是聚光灯下的赤子之心,还是尘埃中的默默坚守,都应找到属于精神的共鸣点。我们真正需要关注的,是那些超越身份标签、直抵人心的精神力量如何照亮更多普通人的生活。唯有如此,“感动”才能成为推动社会前行的持久力量。
考生答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