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派出所副所长,带领民警执行紧急任务途中遇到如此情况,我会快速研判、统筹兼顾,按照以下步骤果断处置:
第一,迅速评估,立即联系。交警是事故处理主体,但人民警察在群众危难时必须挺身而出。面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严重堵塞与群众争执,我会立即停车,快速评估现场状况:一是确认有无人员伤亡等危险;二是判断任务紧急程度与预计延误时间。同时,第一时间联系指挥中心与交警部门,说明现场位置、事故概况及拥堵程度,请交警尽快到场处置;同步向所内简要报告突发情况,请求必要时协调支援。
第二,分工协作,分头处置。我会将现场人员分为两组:一组由一名民警负责现场先期处置。安排该民警立即亮明身份,疏导围观群众,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次生事故;对争执群众进行劝解隔离,控制情绪,避免矛盾升级;在交警到达前,尽量保护现场,拍照取证,并引导可移动车辆靠边,尝试恢复部分通行。另一组由我带领另一名民警,全力保障紧急任务。若现场拥堵严重、短时难以通行,我会请示上级能否调度其他就近警力先期前往;若任务极为紧急且距离不远,可考虑携带必要装备徒步赶往,或协调交警摩托引导通行。
第三,事后跟进,依法处置。紧急任务执行完毕后,我会立即与现场民警联系,了解事故处理进展。若现场仍未完全疏通或矛盾未解,我会带队返回协助处理,直至交警全面接手。若群众争执涉及治安问题,我会现场初步调查,属于派出所管辖的,告知当事人后续依法处理;若纯属事故纠纷,则移交交警一并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