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解答:
在行政执法领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是提升执法效能、促进执法公正、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它不仅是工作方法,更是执法理念的深刻变革,对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调查研究是确保执法精准、避免“一刀切”的“校准仪”。行政执法面对的情况千差万别。以江西为例,对赣南脐橙产业的商标保护执法、对景德镇陶瓷市场的知识产权执法、对鄱阳湖区域的生态保护执法,其重点、难点各不相同。通过深入调研,可以准确把握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主体的实际情况和突出问题,从而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执法方案,实现“精准执法”,避免因情况不明而导致执法畸轻畸重或“一刀切”现象,提升执法的公信力。
二、调查研究是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的“磨刀石”。执法实践中常会遇到新业态、新问题,如平台经济下的劳动保障、网络直播中的虚假宣传等。通过调研,可以深入了解新事物的运行规律和潜在风险,为完善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准提供实践依据。同时,调研过程本身就是执法人员深入基层、向实践学习、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和复杂问题处理能力的过程,有助于锻造一支既懂法又懂行的专业化执法队伍。
三、调查研究是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的“连心桥”。执法的最终目的不是惩罚,而是引导守法、促进发展。通过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等调研形式,可以主动了解市场主体在经营中遇到的普遍性法律困惑和痛点难点,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例如,针对中小企业常见的合规风险,可以提前预警、加强指导,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实现执法与服务的统一,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江西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支撑。
四、调查研究是化解执法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润滑剂”。许多执法矛盾源于沟通不畅、理解偏差。深入一线调研,倾听行政相对人和群众的真实想法,了解其诉求,是有效沟通、化解对立情绪的基础。这有助于找到兼顾法理情的解决方案,争取当事人对执法工作的理解与配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江西执法部门应建立健全常态化调研机制,鼓励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厂矿车间,聚焦执法重点难点问题,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并转化为改进执法工作、完善政策法规的具体举措,让调查研究在赣鄱大地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