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官,我开始答题。
领导这句话,核心在“感受到”三个字。公平正义不能停留在法条里、判决书里,必须让当事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作为员额法官,我理解这份“感受”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结果对不对、过程公不公、效果好不好。
实体公正是根本,是裁判的立身之本。当事人最关心的是结果是否公正,事实有没有查清、法律有没有用对、责任划分是否合理。如果结果本身出了问题,过程和效果都无从谈起。做到这一点,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每一个证据审查到位,把每一条法律关系梳理清楚。同时要重视类案检索,同类案件前后裁判尺度统一,当事人心里才有底,才能相信法院的判决是稳定的、可信的。一个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确的结果,是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第一道关口。
程序公正是保障,是让结果被信任的过程。很多时候当事人对判决不满,不一定是对结果本身有意见,而是觉得过程不公平——“法官没让我把话说完”“对方提交的证据我不知道”“判决怎么出来的我完全不清楚”。程序公正是让群众在诉讼中感受到被尊重、被平等对待的关键。必须保障各方当事人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代理权,裁判结果的形成过程要让当事人看得见。释法说理也要贯穿始终,把“为什么这么判”讲清楚,把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逻辑链条展示出来。群众看得见的过程,才愿意相信结果。
效果是落脚点,是实现公正的最终追求。有些案子判对了,但当事人不服、社会不理解,甚至引发信访,那就说明裁判在效果上还有差距。好的裁判要做到合法、合理、合情相统一,在依法裁判的基础上,兼顾公序良俗和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让胜诉方赢得安心、败诉方输得服气。同时做好判后答疑,当事人有疑问就要耐心回应,把心结解开,让公平正义不仅实现,而且以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
各位考官,我会在每一次审判中努力做到实体公正靠得住、程序公正看得见、效果公正有温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答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