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做到该为的必须为、能为的努力为、不该为的决不为”。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该为的必须为、能为的努力为、不该为的决不为,这句话为我们的工作划定了责任边界、干事标准、纪律底线,是我们履职尽责的根本遵循。
具体来说,这句话告诉了我们3点:
第一,要守住“责任底线”,做到法定职责不缺位。
“该为的必须为”,核心是守土有责、履职尽责、不辱使命。
它明确了一个基本准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必须完成的指标、以及不容有失的底线工作,就是刚性约束,必须无条件扛牢、不折不扣落实。
在这些方面,任何的推诿塞责、拖延应付,本质上都是失职渎职,是对职业操守的背离。
因此,我们要强化“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的意识,主动对标岗位要求,以扎实的执行力确保各项部署落地生根,确保工作链条不脱节、不断档,保质保量完成既定目标。
第二,要提升“能力高线”,做到在权限内竭尽全力。
“能为的努力为”,体现的是进取精神、务实作风、奋发有为。
它要求我们在职责允许、条件可行的范围内,不满足于“完成”,而要追求“完美”;
不只做到“过得去”,更要力争“过得硬”,不仅要“能干事”,更要“干成事、干出色”。
因此,我们要坚持勤学苦练强本领,不断提升政策理解、群众工作、应急处置等综合能力;
主动创新工作方法,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效;
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要敢于迎难而上,以“钉钉子”精神把工作做精、做细、做优,力争在每一个环节都实现效率与质量的最优解。
第三,要严守“权力红线”,做到法无授权不乱为。
“不该为的决不为”,坚守的是法治底线、纪律红线、权力边界。要求我们严守纪律规矩,做到心存敬畏。
权力运行有边界,行为举止有规矩,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手中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绝不能用来谋取私利,更不能乱作为、滥作为、越权作为。
因此,我们要始终心怀敬畏、手握戒尺,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自觉接受组织、群众和社会监督,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决守住纪律底线、不碰法律红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最后,我想说的是,“必须为”是责任,“努力为”是追求,“决不为”是底线,三者相辅相成。我们要始终以这三句话为标尺,做到履职不缺位、干事不躺平、用权不越线,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履行好岗位职责,践行好初心使命。
【1✓1个性化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