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推行“导师制”,核心是发挥“以老带新”效能,破解青年干部培养中的各类堵点。针对推行中出现的6类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我认为工作推进应聚焦四大核心重点,具体如下:
第一,精准匹配供需,解决学徒岗位调整后辅导内容与岗位不匹配、培养无针对性的问题;第二,健全激励保障,破解导师辅导时间不足、激励不够及徒弟积极性不高的问题;第三,强化动态管控,整治辅导流于形式、效率低、缺乏实质性帮助的问题;第四,推动学用转化,解决徒弟认为培养无用、导师能力不足及参与度不高的问题。
针对以上四大重点,切实解决导师制推行中的各类问题,我提出以下具体举措:
第一是聚焦精准匹配,破解岗位脱节问题。其一,搭建双向信息库,梳理导师业务专长和可用时间,记录学徒岗位职责、成长诉求及岗位调整情况,实现一人一档、一师一档;其二,优化匹配模式,实行双向选择、组织调剂与动态调整相结合,学徒岗位调整后及时完成复核调整;其三,明确辅导目标,导师与学徒共同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结合税务工作重点明确目标和内容,杜绝大水漫灌。
第二是聚焦激励保障,破解双向积极性不足问题。其一,强化导师激励,合理统筹导师时间、明确辅导责任,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将带教成效与晋升、评优挂钩,评选金牌导师增强其荣誉感;其二,强化徒弟激励,将学习成效与岗位调整、绩效考核挂钩,优先将优秀学徒纳入青年骨干人才库;其三,搭建展示与反馈渠道,举办学徒成果汇报会,设立专属窗口回应诉求,激发双方内生动力。
第三是聚焦动态管控,破解形式化问题。其一,完善制度规范,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每周实务指导、每月案例复盘、每季能力测评的刚性要求;其二,强化过程监管,搭建线上平台记录辅导日志和学习心得,管理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敷衍了事者约谈整改;其三,健全考核评价,建立双考双评机制,双向打分结果与双方绩效、评优挂钩,形成良性循环。
第四是聚焦学用转化,破解认可度不足问题。其一,强化导师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和带教方法培训,建立导师退出机制,保障导师队伍专业性;其二,推行实战化培养,将税收征管、风险应对等重点任务纳入培养计划,实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其三,推动成果转化,建立学徒成长档案,收集优秀案例纳入培训素材库,实现全员受益。